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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最长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告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5-11-05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位博士研究生:

经2025年10月20日哈尔滨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,通过《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与学位复核办法(试行)》(哈师大发〔2025〕22号)、《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与评阅工作办法》(哈师大发〔2025〕23号)、《哈尔滨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哈师大发〔2025〕24号)三份学位授予相关文件。

上述文件及相关要求,适用于2025年1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实施后,仍在最长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。请我院未申请学位的2017级博士研究生及时了解文件内容,速与学院联系,确保学位申请工作顺利开展。

学院联系人:宋成吉

联系电话:   88060510

哈尔滨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

2025.11.5












经2025年10月20日哈尔滨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,通过《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与学位复核办法(试行)》(哈师大发〔2025〕22号)、《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与评阅工作办法》(哈师大发〔2025〕23号)、《哈尔滨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哈师大发〔2025〕24号)三份学位授予相关文件。